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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劳动合同法》之辩堪比真理标准讨论
2009-03-31 23:26:17 来源:王义伟
围绕《劳动合同法》的争论,大有愈演愈烈之势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只有先进的劳动关系,才能产生出先进的生产力。现在的阵痛,是我们必须付出的代价。如果走回头路,代价更大
在两会现场听代表委员们讨论国家大事,有时会听到颇
这一问,切中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要害,也切中了中国企业的要害。
2008年1月1日,新的《劳动合同法》生效。一年多来,围绕这部法律发生了很多新闻,也掀起了一次又一次的争论。进入2009年,争论大有愈演愈烈之势。
1月,著名学者刘吉在“2008年度观察家年会”的发言中指出,根据调查,《劳动合同法》使企业的直接成本增加了20%到30%,后果严重。总结30年改革开放的经验,对的要坚持,不对的赶快改。《劳动合同法》就应该属于“赶快改”的范围。这个《劳动合同法》实在是脱离了中国实际,严重地损害了中国工业化的经济发展进程。
2月,著名经济学家张维迎接着对《劳动合同法》进行批评。在中国企业家论坛第九届亚布力年会上,张维迎提议应尽快停止执行《劳动合同法》。张维迎认为,该法损害的是工人阶级的利益,因为它让工人找工作更难了,而不是更容易了。
3月,《法人》杂志发表对中国人民大学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教授的独家专访。该文以“劳资关系应以法为鉴”为题对刘吉和张维迎的观点进行了系统的反驳。
常凯认为,现阶段中国的劳动关系处于低水平的稳定状态,但是不稳定的因素已经比较突出了。对于金融危机和中国经济出现的问题,常凯认为,金融危机的问题非常复杂,实际上更深层的原因要在中国找。中国经济之所以出现问题,和整个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有直接关系。中国经济最重要的战略就是出口拉动,其特点就是低劳动力成本。常凯分析说,低劳动成本是一柄双刃剑,一方面在一定时期促进了经济发展,另一方面造成国内消费不振,进而影响了经济的持续发展。
关于一些经济学家批评《劳动合同法》,常凯说,这是反因为果。引发经济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,即是以往那种在劳动力市场的处理上,完全依赖市场而缺乏法律规制的做法。这种做法为经济危机埋下了隐患。
在对以上三位专家的言论进行学习之后,笔者倾向于支持常凯教授的观点。
两会会场上那一句“你了解对方国家的劳资关系现状吗?”,实际上点出了中国企业和发达国家企业、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一个最大不同,那就是我们的劳动关系,较之发达国家,不在一个等级上,我们的劳动关系,是落后的。
从某种意义上讲,只有先进的劳动关系,才能产生出先进的生产力。现在的阵痛,是我们必须付出的代价。如果走回头路,代价更大。
这场争论,堪比真理标准的那场讨论。(王义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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